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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水, 上来就给崔俣与杨暄放了个大料。 “我本不姓关,我姓郑,洛阳城郑家嫡二房独子, 族里排行三。” 崔俣与杨暄对视一眼, 眸底皆有些震惊:“世家郑氏?” “是。” 关三一手拂着袖子,另一只手轻轻将茶盏放在桌上,举止从容优雅,骨子里透出的自然融和, 自有一番独特韵味。 崔俣目光有些复杂。 以前并非未感觉到关三通身的气派,只是关三不愿意提,他便也没问过,未料到, 关三竟然是郑家人。 世家底蕴颇丰,培养出这样的气质,确是正常。 可世家子,不管成不成才,打小听的看的被培养的方向不同,骨子里都有股高傲劲,稍稍跌份儿一点的事都是不肯做的, 亲身从事商之一行…… 关三一跤跌的得有多重,对自己得有多狠,方才成就了今日的关三。 “我生的不好, 硬生生折磨了我娘两天一夜,待我生下来,我娘大出血,没撑几日,就去了。我父亲那时身体本就不好,受了这场打击,病情更重,接下来数年,靠着好药,方能残喘一二。家中老祖宗看我可怜,便把我抱过去养……” 说起旧事,关三手握成拳放在膝头,双眼微阖,脊背挺的笔直,愣是让人看不出半分情绪。 “我读书很有天分,老祖宗十分高兴,亲自给我请了名师,每日里细心垂问,旁的兄弟,莫说嫡系的弟弟庶系的哥哥,连嫡长房的大哥,都不及我在老祖宗面前有脸面。” 老祖宗是府里地位最高的人,她的偏向,就是风向标。 世家传承有规矩,宗子一向是嫡长房嫡长枝,可理法却不过人情,长辈特别偏爱谁,谁就真有可能脱颖而出。更何况,郑三有才,未来前程可期,他还是嫡枝,血脉很近。 他的被偏爱,于长房嫡长子来说,是威胁。于旁的兄弟们来说,是拦路虎。 他的大哥会想,没了他,整个郑家板上钉钉就是他这个宗子的;他的兄弟们会想,没了他,他们就有出头方向了,多下下心思哄一哄,没准老祖宗就喜欢他们了,这份殊荣,就是他们谁谁谁的。 那时他一派天真,老祖宗怜他孤苦,从不让糟心事摆到他面前,他便一直不明白,为什么他做了那么多,一心一意想和兄弟们好,结果大家都离他很远,没一个靠上来。 直到他慢慢长大,尝到了人情冷暖。 接着,父亲与老祖宗相继去世,众兄弟与他的争锋,就摆到了明面上。 他从未想过抢哥哥的东西,也从未想过和其他兄弟争抢,被误会有些难过,也很生气。那时的想法,无非是自强,将来分出去,没了利益纠葛,大家就能好了。 可世族大家,分家一事,着实艰难,他实在无从下手,只有先冲自强来了。 他文才好,学识不错,道路么,自然是从仕了。做了官,站于人上,旁的不说,不管兄弟们心里怎么想,起码面上,不会闹的这么难看了。 “就在这时候,我认识了贾宜修。”关三一动没动,连脸上的表情都没变过半分,仿若枯木。 “那是八年前。” 贾宜修简直刷新了他对人的看法。 他无父母护持,长在老祖宗膝下,再天真,也是有些敏感的,再加上与兄弟们日益不和谐的相处,他看人,很有几分准头。 “贾宜修这个人,特别能装。偏他很有本事,装的太像,装的太好,所有人都看不出来,还同他交好。” 关三觉得,这虽不是什么好本事,却值得他学习。 官场上,哪有那么多真心? 遂他也与贾宜修交好。 贾宜修是万事趋利的人,他的身份地位,与贾宜修有用,只要不出现利益冲突,贾宜修不可能害他。 他很放心。 “那年夏天特别长,末伏过完竟然还热,大家起了游兴,去山间避暑。” 富贵人家,山里都有几个庄子,哪哪都能玩。 “那期间,下了几场大雨,催生不少山洪泥流,我也被下了毒。” 关三拳头握的更紧,声音不带一丝热度:“那毒酒,是我堂弟亲自给我端的。” 这毒性烈,却不是立时发作。 不知谁提议,大雨也好玩,不如来趟捉迷藏。都是年轻人,无知无畏,不怕寒凉生病,就怕不刺激。所有人都应了,他自然也应了。 结果走出去没多远,碰到了山洪泥流,贾宜修在侧,却没能把他拉回来。 因为他毒发了。 毒发的痛苦,他到现在还记得,那连绵不绝的密密刺痛,那僵直的动不了的身体,那鬼门关前打滚的感觉…… 他立刻就明白,他是中毒了。 他以为大家兄弟,再不和,总也血脉相连,打断骨头连着筋,没成想,大家竟想让他死! 话到这里,关三停住了,紧紧闭着眼,嘴唇紧抿。 窗外,有夜风呼嚎,刮的树影狂摇,枝节拍打,有淡淡水气,随着冰凉空气沁入鼻间。 崔俣和杨暄没有催,静静等着关三调整好情绪。 关三没让他们等太久,很快,再次开口说话,只是这次,声音更加冰冷了。 “贾宜修抱着我的鞋子去了郑府,我的家人,包括长辈和兄弟姐妹,事关一条人命的大事,没有多问,没有多方探查,轻而易举的就接受了我去世的消息,不但没追问贾宜修多少,还将他视为带回我遗物的恩人,与之交好,提携,甚至直至今日,两家一直关系密切……” “那时我便死了心。” 也更加坚定,是家里人害了他。 “我当时随泥水卷入深潭,又入暗河,喝了一肚子水,九死一生,也不知道晕迷中吃了什么东西,醒来后只是瞎了,并没有死。打听到家中境况,终于承认,我对他们来说,并不重要。到底一场生养恩,他们要杀我,我也不怪他们,就此两清吧。” 自那时起,世家大族郑三公子,就成了关三。 眼睛突然瞎了,他很不适应,身边无人照顾,他吃了很多苦。手脚划伤还是小事,衣服头发吃食,他样样都搞不定,山中行走数日后,同乞丐没什么两样,任是哪个熟人看到,都不会把他同耀眼的郑三公子想到一处。 更别说,郑三公子,是死了的。 这一年里,他浑浑噩噩,没个目标,没个动力,到处瞎走,不知怎么的,一路走到了靺鞨。 慢慢的,他适应了眼瞎后的生活,能自己照顾自己,能让骨子里的贵族优雅冒头,可他内心,漆黑如深海,早已落满了灰。 是阿布可儿……让他找到了自己。 健康的,活泼的,灼人心目的,每日里叽叽喳喳的假小子。在她眼里,世间一切都是好的,都是惊喜,天晴,是上天赋予人们的财富,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