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110
下,然后剁成几截把骨头敲碎,扔进一口大锅,锅里是煮到沸腾翻滚的清水,接着是周锦南辨认出来的几种香叶,一同洗净扔进锅里,盖上盖由着大火猛炖。 鹿腿什么调料都不用放,直接架在火上炙烤。这一项工作周锦南交给太子负责,于是就看到太子的两只前爪并拢,把串起鹿腿的木棍合于掌中不停搓动,好让鹿腿在滚动中均匀受热,鹿腿的表面上,高温逼出来的油脂把表层变得油光发亮,金黄色的油脂顺着鹿腿的形状往下流动,“滋啦滋啦”的响声和着油脂的香味飘向了很远。有体型庞大的食rou野兽循着香味找来,却因为警惕和对火焰的惧怕,只徘徊在不远处,焦急地用爪子刨着脚下的土壤。 这些虎视眈眈的野兽被太子发现,顿时惹怒了它,这些灵智都没有的低等动物居然敢觊觎它的食物?!太子不乐意地仰起头,发出“嗷呜——”的一声咆哮,其中蕴含了属于顶级猎食者的威压,警告着那些想要围上来的野兽。 鹿胸rou切成小块然后细细以快刀剁成rou茸,和不知道是什么禽类的蛋一起搅打成劲道的rou馅,然后隔水蒸熟。rou馅里加入了周锦南带在身边的香料粉,是用不同香料研磨成粉,然后按照比例配比而成的,因此蒸rou的香气格外的馥郁,光是闻着都让人受不了,只想要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掀锅就吃。 蒸上的鹿rou只需要到时间就可以出锅,于是周锦南调整了一下火候,便接过了太子烤到一半的鹿腿,此时的鹿腿已经由生rou的白转变为烤rou专属的焦棕,见不到一点血色。周锦南换了把匕首大小的小刀,在鹿腿上戳刺出许多个小洞。鹿rou烤出来的油脂因为周锦南的提前要求,全部都用一个碗装了起来,没有一点浪费,被周锦南废物利用,加入了新鲜的香叶碾碎捣出的汁水和布鲁斯特刚才吃的绛紫色浆果汁液,一起混合均匀后重新刷在了鹿腿上。 香叶的清新,浆果的酸甜,还有鹿rou的浓烈碰撞出一种奇异而独特的香味,连周锦南自己都被第一次尝试而产生出来的这股香味折服,更不要说本来就饿着肚子的其他人了。 “好了没好了没好了没?”布鲁斯特眼神火热地盯着周锦南手上刷油的鹿腿,嘴里不停地问着这三个字。如果不是他的自控能力强,恐怕现在他的口水已经流下来了。 考虑到布鲁斯特这个大胃王和太子这只胃口能抵好几个人的异兽,一整只无角鹿没有一点剩余,全被周锦南利用了起来。这种无角鹿确实非常适合当食材,不但rou质细嫩,而且还少了鹿rou天生自带的腥味。熬好的乳黄、色浓汤里,周锦南把洗干净切成小块的各种内脏放进去慢炖,又加入了一种植物块茎,出锅之前撒上一把切碎的香草末,用汤里本身的热气把香草中的味道完全冲开。 盛出来的鹿杂汤一人一碗,鹿rou羹则直接连锅一起放在三人中央,四条鹿腿由周锦南三个人和太子分了,周锦南和墨汁一起吃一条鹿腿。烤rou这种做法能流传千百年而常受人钟爱,是有它的道理的,金黄酥脆的表皮焦香,一口咬下去刺啦作响,里面的rou质香嫩可口,鹿rou本身的鲜美和混合了草木果香的油脂,虽然不如香辣口味一般让人直呼上瘾,却在烧烤的粗犷狂野中增添了几分回味悠长的意蕴。 而香滑的鹿rou羹则必须用勺子舀起来才能吃到嘴里,因为鹿rou羹实在是太嫩乃至根本夹不起来。不同于烤鹿腿霸道浓烈的香气,rou羹入口即化,香气熨帖而温柔,恰到好处地中和掉了烤rou吃到后来难以避免的一丝丝油腻。 鹿杂汤同样令人感到惊艳。鹿骨熬出来浓汤以后捞出,全部扔给了在附近徘徊的野兽,而骨头里的奶白骨髓则被敲开在浓汤中熬到不见踪影,完全与浓汤化为一体。不同的内脏入锅的时间不一样,出锅以后却是同样鲜美无比,而其中的植物块茎吃起来既似土豆又似山药,粉粉糯糯的,不但香甜还填肚子。 三道鹿rou美食,一下子让被营养液虐待了好长时间的肠胃和味觉苏醒过来,布鲁斯特只恨太子猎到的这只鹿还不够大,一条鹿腿根本就不够他吃的!还有那鹿rou羹,虽然看起来很多,但是五张嘴一分,他觉得他都没怎么吃过瘾,锅里就已经空了! 吃饱喝足,秦恺自觉地承担起了收拾的任务,把布鲁斯特看得一愣一愣:“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勤快了?”秦恺不是那种连一个星币都要斤斤计较的人吗?居然还有主动揽活义务劳动的一天?想到这里布鲁斯特不由得再次改变了对周锦南的看法,他可不会认为秦恺的这种改变是因为自己,这点自知之明布鲁斯特还是有的。 秦恺是那么无私奉献的人吗?当然不是了!只不过是还没到他讨要报酬的时机而已,从最开始在海蓝星上被周锦南抓了壮丁到现在,一笔一笔账秦恺都记得清清楚楚…… 周锦南又一次在心里感慨秦恺是一个多么优秀合格的帮厨,丝毫没有麻烦即将降临的危机感。他的肩膀突然一沉,一颗脑袋枕在了周锦南肩上,而秦恺整个人都贴了上来,像是把身体挂在了周锦南身上一样。秦恺要比周锦南高出不少,因此挂在周锦南身上时,看起来竟有一种委委屈屈地缩成一团的感觉。 “怎么突然靠过来?”周锦南不觉得秦恺这一过于亲密的举动有什么不对劲,反而把从墨汁嘴下正大光明抢来的的白玉果摘了一粒投喂秦恺。白玉果是周锦南随身洞府里生长的一种灵果,生长周期非常短,因此其中蕴含的灵气很少,在星际这种灵气稀缺的时空也能生长。白玉果一颗颗小拇指夹盖大小的果子像葡萄一样攒成一串,味道像掺了果汁的甜牛奶,是墨汁平时最喜欢拿来当零嘴的灵果品种。 被抢了零食的墨汁茫茫然在周锦南的怀抱中仰着脖子望上去,两只小爪爪捧着被摘走了一半的半串白玉果,呆愣愣的眼神中充满了不可置信:我还是不是你最爱的毛绒绒了?!你居然抢我的口粮投喂其他人! 秦恺不是第一次吃到白玉果,但这是他第一次觉得这种甜腻腻的小果子味道绝佳。他嚼了嚼囫囵吞下,继续张嘴朝周锦南啊啊啊。周锦南被秦恺幼稚讨食的模样逗得眉开眼笑,随手把墨汁捧着的另外半串白玉果顺手牵羊摘下继续投喂,惹得墨汁愤愤然自己主动跳出了周锦南的怀抱,改而钻进了伏在一旁闭目养神的太子腹部下,柔软而温暖的毛皮把它淹没。 我从周锦南身上已经感受不到他对我的爱了!墨汁一边想一边拿出颗石榴红的大果子啃,眼神看着黏在一起的两个人身上,像是在发泄自己被无视被抢夺的哀怨和愤怒一样。为什么不吃白玉果?它才不想和他们吃一样的东西,那只会让它觉得饱到食不下咽!它决定至少一星期不吃白玉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