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611
们现在的日子哪有现在这么好?”邓兰花的眼底都带着幸福的笑容,道:“望江县东边做了一个小区,听说里面的房子都卖,我和漆松打算买一套。” “那是好事。”唐悦也知道那个小区,也是望江县第一个小区,质量也是不错的,而且,附近又有学校,离市场也近。 “没有你,我们哪能买房子啊?”邓兰花感激的说道:“当初是你拉我们一把,才有现在的光景的,对了,小磊现在已经长大了,要是知道你回来了,他肯定很高兴。” “他越大越像漆大哥了。”唐悦想着当初那小小的一个孩子,现在长成少年的模样了,感叹时光飞逝的同时,她也幻想着她和孟司宇若是有孩子,会怎么样呢? “小悦,你难得来一回,快来看看我这次做出来的衣服。”邓兰花拉着唐悦去了工作室。 熟悉的工作室,因为很久没回来,唐悦倒觉得有一丝的陌生,不过,工作室里,东西摆放的井井有条的,做好的衣服,挂了起来,就像是商场里卖的衣服一样。 唐悦将每一件都看了看,如今的邓兰花,经过几年的时间沉淀,已经能够独当一面了,设计出来的衣服,不说特别美丽,但也足够符合当下人们的审美了。 “邓姐。”唐悦将衣服的优缺点全部都说了,同时,问:“之前我让人寄回来的书,你可看了?” “看了,有些不懂的,我都记下来了。”邓兰花拿小本本记着唐悦的话,然后跑到她的书桌间,捧了一本书过来,书看着有些旧,一看就是时常翻看的。 唐悦接过书,书上有很多记号,唐悦逐条给邓兰花讲解着,让邓兰花有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 时间一晃而过,邓兰花如获珍宝一般,之前的难题在唐悦的三言两语之下,就明白了。 唐悦夸赞道:“邓姐,你不用着急,你的进步已经很大了,假以时日,你做出来的衣服,也一定能够大卖的。” 邓兰花被夸的不好意思。 如今大家的精力,都是新厂那边,老厂这边,也就是唐悦每个月寄两回的设计稿,剩下的都需要丁超厂长两边安排,丁超在望江县已经提了一个很有能力的人过来管事,这边的服装厂,亦是井井有条的生产着。 唐悦特意去仓库看了一眼,满当当的衣服,都是做好的成品,她随机挑了几件,衣服的料子都很好,针脚也做的细密,这样的货拿出去卖,也不会砸了明月服装厂的招牌。 “小悦。”唐正元正从原料仓库里拿料去裁剪呢,看到唐悦在看成品,他说道:“你奶奶一直念叨着你,你们回村了吗?” “大伯,我们昨天回去看过奶奶了。”唐悦回答着,虽然上回就见到了,可现在认真一打量,如今的唐正元,可不再是从前那个窝囊只算计着弟弟的唐正元了。 离了王爱华之后,唐正元倒是越来越好,挣回来的钱,除了孝敬亲娘之外,剩下的有一些是买烟抽了,大部份的都攒起来了,听说对唐敏特别的好,完全尽了一个爸爸的责任了。 “那就好。”唐正元也没多说话,又回去工作去了。 “小悦,你大伯现在在厂里啊,可有不少人想要嫁给他呢。”邓兰花神秘兮兮的在她的耳旁说着。 唐悦略一想,便知道为什么了,如今的唐正元,做的工作也是挣钱的,每个月最少百来块,更别说唐正元和唐明礼是亲兄弟,虽然说有两孩子,但儿子自己做了老板,女儿也上初中了,这样的唐正元,可不就成了大家眼里的香饽饽? “邓姐,我大伯和大伯娘离婚也很久时间了,会再娶也是正常的。”唐悦对唐正元娶谁可不管,只要不让爸妈不高兴,欺负爸妈就行。 回到饭店里,唐悦侧面打听了一下唐正元在厂里的事情。 张华莲看了她一眼,说:“你大伯呢,如今还真没有再娶的打算,上回你爸和你大伯一起喝酒的时候,我听他们说起过。” “大伯不算老,难道就不娶了?”唐悦反问,她的脑海里浮现出唐正元的模样,五十岁还不到,这几年踏实做事,整个人的精神面貌都是积极向上的。 唐悦在听到唐正元往后就只想着抚养着唐敏长大出嫁,不想再娶的时候,心底对唐正元的印象,又好了几分。 人都说,有后妈就会有后爸,唐敏现在的性子又怪的很,若是唐正元再娶个老婆回来,这唐敏没有人管,只怕就…… “不知道,不过,王爱华,倒是嫁了。”张华莲简单的说了几句。 “嫁谁了?”唐悦追问。 张华莲道:“好像嫁了一个小老板,还挺有钱的。” 唐悦默,王爱华的模样,实在说不上很好,难不成,还有小老板就喜欢王爱华那模样? 至于王爱华又嫁了,她才不管呢,她巴不得她永远都不要出现在她的面前。 可惜,世界就是这么小。 隔天唐悦去店里的时候,就碰上了王爱华了,王爱华再嫁的人家,是一个小老板,此时,王爱华正穿着一件大红的裙子,脖子上,手上都戴着黄金项链和金戒指,手腕上,还戴了一个粗粗的手镯,看着就像是暴发户一样。 “哎呦,这不是唐悦嘛。”王爱华踩着一双红皮鞋,一脸趾高气昂的看着她道:“不是说你结婚了吗?怎么,连个像样的首饰都没有?就手指上一个这么小的金戒指?” 王爱华不屑的看着唐悦手上的戒指,戒指很小,她显摆似的将手腕上的金镯子和金戒指露了出来,道:“唐悦,你看,这是我老公送我的金镯子,我说不要,他非要给我买,说这女人啊,就得宠着。” 王爱华那一副显摆的样子,让唐悦的嘴角忍不住抽了抽,王爱华旁边站着一个腆着将军肚的男子,男子长的贼眉鼠眼的,头顶还秃了一大块。 第677章 只想守着孩子 那男子看着有四五十岁,穿的倒是人模狗样的,只是这形象,实在不咋滴。 不过,不说年轻漂亮的姑娘,就是找那种风韵尤存的少妇,也是有人看在钱的面子上跟的吧? 怎么会喜欢王爱华这种……大妈? 这个念头在唐悦脑海里转了转,瞬间就被唐悦抛之脑后了,也许人家就喜欢王爱华这种大妈款的。 “金子的颜色不纯,说不定是假的。”孟司宇走上前,挡住了那男子的目光,他犀利而又冰冷的目光扫向那名男子,男子突然就有一种心虚的感觉。 “爱华,他怎么说话的,我这么疼你,怎么可能买的假的呢,你明明瞧见我给你买的了,是不是?”男子拉起王爱华的手,一副深情的模样说着。 那一副故作深情模样,差点没让唐悦恶心吐了。 先前看到她时,目光猥琐的很,一看就不是个痴情的人。 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