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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添了一波茶,实在是令人感动。 我也就感动了个几秒吧,接着S放下壶,又朝我这边走近了一点,最后停在了我面前。 我以为他要说什么话,结果他没有,就那么站着。然后我忽然脑子里灯泡一亮:他该不会是要亲我吧…… 一想到这我就不淡定了。话说其实也没什么奇怪的,我们已经是恋爱关系了对吧,搞了半天至今为止我们就拉过一次手(如果管那个叫拉手的话),实在是太小学生了,简直拉低成年人的平均标准。 而且趁着对方睡着/装睡的时候啵一下什么的,这桥段经典有它经典的道理。首先不用担心对方跳起来给你一拳,其次还不用闭眼睛,可以防止接吻的时候两边都闭眼睛导致亲错地方(别问我是怎么知道的,如果你非要问的话我就直说了,这是我室友的亲身体验)的尴尬场面发生,人身和精神上的双重安全保证。 S这么机智的人,想必不会错过这大好机会,可惜这次又被他抢先了。 想到这里,我又产生了一个疑问,那就是:装睡的人装起来真的不会被看穿吗?我小时候有着丰富的装睡经验,一般我不想见我爸的时候,我就会弄个衣服毯子枕头什么的盖在头上,假装自己是个萝卜。可能以小孩子的直觉,知道装睡的时候脸部表情比较容易暴露,所以本能地把脸遮住。而现在S离我这么近,肯定会看到我僵硬的脸部肌rou和转动的眼珠,这样他要是看不出来他就不是S了。 所以问题是,为什么我想了这么多S还没有动静呢? 这时候我努力维持茫然的表情,呼出一口气,缓慢地睁开眼睛,装出一副(尽管可能早就暴露了)刚刚醒来的样子,感觉自己为了不让局面陷入尴尬已经耗尽了本月的演技值。 随即我就看到S虽然确实站在我面前,但是侧着身,弯下腰,正在看我电脑上的题目,跟我写的解答比对。 我:…… 这个想太多的毛病真的需要治了。 第二天我们也没太逛,就吃吃饭,散散步,说说话。下午我打包好东西,S送我去机场。 路上我们净是聊一些没边没际的话,我想S跟我的感觉应该差不多,接下来又要分开了,还真是有点忧郁。本来S来这边实习,我之前在学校也没有多么想他,可是现在我硬是有种干脆留下来算了的冲动……可能昏君就是这种思维吧。 当然我也知道这不可能,不说别的,S就会第一个把我捆上飞机。 车开到航站楼前,这里是三分钟drop off区,属于废话少说撂下人赶紧走的路段。S停下车,转过头看我,那一刻我感觉机不可失失不再来,命运在轰鸣时代在召唤历史的车轮在转动,也不知道哪来的狗胆,拉过他的领子就亲了他一口。 亲完我特别敏捷地拉开车门往下一跳,就准备往楼里跑,跑了两步猛然想起一个问题:我的行李箱还在车后备箱。 所以我为什么要带箱子!!为什么就不能背个包呢??!! 语言难以描述我那一刻的心情,总之我沉默地转过身,沉默地看着同样也说不出话的S打开后备箱拿出行李箱,沉默地接了过来。 然后我看到了难得一遇的奇景……S的脸上谜之有点红。 我已经不记得我那时候是在想“我靠S居然也会不好意思啊”还是“我的生涯一片无悔”,总之我体会到了那些爱情故事里的心跳感,就仿佛有个体脂率6%的壮汉拿着电动攻城槌在一边喊口号一边疯狂锤我的后背。 他可能注意到我目瞪口呆的表情,严肃地说了句一路平安,就钻进车里嗖地开走了,留我一个人在原地傻了半天才回过神来。 54 回学校之后,我就又陷入了被作业和考试轮番殴打的循环中。谈恋爱当然是很重要的,但是生活中也不止有这一项事业,何况找不到对象不会怎么样,交不上作业是真的会死的很惨_(:з」∠)_ 所以每天和S闲扯已经成为了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休闲节目,要是哪天他没时间打电话我就只能去写字。被S拉进墨水坑也有段时间,结果我的一笔狗爬字还是没有什么改进,说起来都是心酸啊。 就在这种心酸中,我终于收到了S的明信片。 那是一个风和日丽的周五……其实天气不是那么好,不过周五就算是下雹子也比周一让人开心对吧。早上出门前我查了一下信箱,在广告传单里面发现了明信片,因为赶着去上课,没来得及看就揣兜里了。 到了教室,我拿出来一看,上面是这么写的: Soon far from the soy and the curry and fret of the fmes would we be Were we only white birds, my beloved buoyed out on the foam of the sea 我回想了一下S当时的手速,感觉他写字真的挺快。虽然有点潦草,不过我对他笔记的识别率已经从百分之六十进化到了百分之九十,读这个没啥问题。 但是吧,以我的了解,S似乎不是这种会莫名其妙写几句歌词的类型。当然我也不是,我写歌词是因为那个歌词很直白,而S这个显然不怎么直白。就算他写个“祝你身体健康”什么的,我也觉得比这样更像S的作风,他写这个难道是要跟我俩人天南地北双飞客缠缠绵绵翩翩飞吗…… 直到中午吃饭的时候,我才有机会仔细研究一下这张明信片。标准尺寸的背面空间不算很大,一半写上地址,另一半就比较挤了。有些字母我本来以为他是连笔太快才糊成一团,结果意外地发现他写的还挺清楚的。 然后我就搜了一下这句话,发现这还真不是歌词,而是诗。那么问题就来了:S是那种没事会写情诗的类型吗? 这我真不知道,我也是第一次跟他谈恋爱,完全没有历年数据可以参考。 以及,还有一个重点是,原诗的开头(只是说这段的第一句)压根就不是那么写的。我把它当做歌词的时候,倒没觉得很奇怪,但是酱油啊咖喱啊什么的和诗的气氛就完全不搭嘛。 原句是Soon far from the rose and the lily,这显然不可能是S手滑写错的。 联想到他当时下笔如飞的熟练度,这句奇怪的话搞不好他早就有腹稿了。所以说,他果然是预谋已久啊! 预谋已久干什么呢……可以想象他是要搞点事情,而不是单纯给我写两句情诗。 机智如我,下课直接去了S他家。 S的室友果然在家,但是没有打游戏,而是在屋里弹吉他,跟我聊了两句之后就躲回自己房间去了。我十分怀疑S找他当室友就是看中了他作息比较规律(或者说根本没有作息)这一优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