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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擦了擦额头的冷汗。 看到他的样子,阿布有点奇怪:“你怎么一下子怕到这种地步?昨晚有发生什么事吗?” 那吉呆了呆,半晌老实说了: “他……他昨天要我……签一份合……合约,还说……不……不给我买票,不让我跟、跟你们回家。” “哈!”阿布吓了一跳。 还是继欢站出来解释了一下:“昨天晚上那份合约不是空白合约,是已经签过的合约,很旧了,而且,车票也是一早买好的,阿瑾他只是吓唬你。” 那吉扁了扁嘴巴,小声道:“可是、可是真的很像……真的……” 继欢就拍了拍他的肩膀。 由于来程继欢已经教过阿布和那吉如何乘车了,回去的时候就由他们领路。 不过那吉还是会迷糊,倒是阿布,虽然不识字,不过他愣是把车站的一些关键导向牌上的字当做图形背过了,七拐八拐,他带着众人很顺利的进入了车子。 那吉和小灰魔佩服的看着阿布,阿布咧着嘴呼噜了一下自己的后脑勺。 “不过从这次的经历看,回去,我还真的得学几个字儿了。”阿布说着,期待的看向继欢。 那吉和小灰的眼睛也看过来。 对了,那吉的头发,继欢给他稍微换了个头型,担心那些格斗场的人再认出他来,继欢征得那吉的同意,给他剪了个齐刘海。 那吉还是很适合这个发型的。 被三双眼睛盯着,继欢点了点头。 “我们可以在车站多买一些书当做教材……” “好!” 没有任何对大城市的留恋,几头年轻的魔物迫切的想要回到家中。 离开了,才知道离开的地方名字叫做“家”。 年轻的魔物们一边讨论着回去以后的计划,时不时还指着窗外的风景议论纷纷。 对于一路被关在后车厢带过来的灰来说,沿途的景象是全新的。 阿布和那吉就你一言我一语的争相为他介绍着。 来的时候由于有小灰魔的事压着,他们也没仔细看。 如今心情不同,看过的风景也变成了全新的。 继欢在旁边安静的听着,间或解释一下他们的问题。 老魔物坐在最边的位置,眼皮耷拉在脸颊上,他似乎睡着了。 最后还是在其他魔物上厕所的时候,继欢小声对他说了一句话: “那个红色袋子……他吃了。” 老魔物就点了点头。 继欢想,老魔物和阿瑾之间一定是认识了,不止认识,还认识了很久。 他们之间的过往……大概就是另外一段故事了。 坐在座位上,继欢任由自己发散了一会儿,这段时间并不长,因为很快的、那吉和小灰他们就回来了。 小灰魔手里还拿着一叠牌。 “前面下车的客人给的,他说我很可爱,就给我了。”小灰魔将牌交给了继欢。 继欢:…… “只是说你可爱,没有碰你哪里吧?” “他想摸头,我躲开了。”小灰魔摇了摇头。 “那就好,如果有人说你可爱,要带你去外面玩,绝对不要去。”继欢这段话不但是对小灰魔说的,同时也是说给那吉听的。 那吉的个头虽然比小灰魔高,可是某些方面还不如小灰魔警醒。 继欢一边为几头魔物普及着常识,一边看了一遍手里的牌。 牌面上有很多文字和数字,继欢索性就用这副牌做了现成的教材。 一边教,继欢一边仔细看小灰魔的反应,虽然被人当做“牌”打,还差点死掉,可是小灰魔并没有因此避讳打牌。 相反,他是几头魔物里打得最好的。 看着高高兴兴洗牌的小灰魔,继欢也就放下心来。 随着时间的推移,车上的人越来越少了。 最后一站的时候,整节车厢只剩下他们五个人了。 拎着比来时重了不知道多少倍的行李,几头魔物笑着跑出了车厢。 叶法尔在南方,他们的家近在眼前了。 第一百二十一章 熟悉的强烈日光瞬间洒满了全身,不等继欢说明,阿布立刻非常自来熟的引着其他魔物去了之前买过斗篷的那家店,出去了一次后,这位高个子意外点亮了“讨价还价”这项技能,没多久他就搞定了新斗篷的事(之前的斗篷放在鲁格曼没有带回来)。 这一次他们每个人身上的斗篷都是十分耐脏的黑灰色,很厚实,一点也不花俏,却是叶法尔随处可见的款式。 几头魔物系斗篷的方式各自不同:小灰魔是将斗篷对折然后多余的部分全部塞入脖子;那吉则是胡乱打一个结,确保没有皮肤露在外头就行;阿布的穿法最粗犷,基本上只是披着,好像随时可以脱下来打架似的;老魔物的斗篷看似简单,不过其实系法却挺复杂,不过复杂的系法似乎只是为了确保斗篷系的牢而非美观。 几头魔物穿斗篷的时候,后面的店员眼皮直抽抽,大概从来没有见过如此糟蹋衣服的系法,不过他们买的斗篷很便宜,加上阿布一看就不好惹,店员懒得多事。 只有继欢的系法让她眼前一亮。 啊!这个折法是流行杂志上介绍过的吧?从五百年前流行过的某种古典系法中改良而成,特别适合系“一指(当地特有厚度计量单位)”厚度面料的斗篷,用这种方式系出来的斗篷有一种流浪贵族风捏!尤其是风吹起来的时候,会让人的背影看起来很好看,而不像其他系法那样风一吹要么吹掉、要么变成一个麻袋。 可惜这种系法有点难且本地魔物绝大多数懒得装逼,所以自己也没学会…… 店员的视线完全落在继欢身上:这位身材不算高壮的魔物穿着一件质地非常高级的白色衬衣,扣子还是系到最上面一颗的——这位魔物未婚捏!下身是一条深蓝色裤子,剪裁也非常合身,看不出品牌,不过一看就是大师级级别的剪裁手艺←她可不是从来不看流行杂志的乡下魔物! 黑色头发的魔物显然非常熟悉这种系法,也不用照镜子,他十指非常灵巧的在斗篷的几个角提点着,没多久斗篷就非常服服帖帖的在他身上穿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