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102
,我说到做到!” 他那种寒碜到极点的话根本不像是普通的威胁,一字一句都带着浓烈的占有欲和血腥味。 我终于意识到,他说的是真的。 他这种人,说出口的话,就一定会不择手段,不计后果地做到。 被他强硬进入之前,我无法反抗,只能咬着牙嘶嘶地说了句:“程维,你会后悔的……” 他动作顿了一下,随即眼底泛起一层薄淡森冷的笑:“后悔?……到了这份上,后悔也来不及了。” 随后,我所承受的,就是难以言喻的痛苦和耻辱。这种痛苦不仅仅是身体上的,如果说身上的折磨还可以承受,那么心口剜下的伤疤,却是无论如何也愈合不了的,狰狞地一道血口,泛着腥甜的血沫。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更了两天的份儿啊~~~扭~~ 68 68、68 ... 不知过了多久,程维才从我体内退出来。我那时候已经近乎麻木了,睁着眼睛茫然地望着苍白的天花板,心境空荡荡的比任何时候都冷。 激烈狂暴的泄欲似乎终于让程维找回了理智。他抱着虚弱无力的我,脸埋在我的颈肩,我感到冰凉的皮肤上,隐约有些潮暖咸涩的湿意,那似乎是眼泪的味道,可是我已经无心确认。 我们许久许久没有说话,他抱着我,我就那么颓然麻木地躺着,没有反抗,也没有任何回应。 “小霖,对不起。我再也不能……回到过去了。”过了好久,我才听到他嘶哑的嗓音,声音很轻,埋着许多当时的我,所不能理解的痛苦,“我已经不能再相信任何人,我已经……没有退路了。” 我并不知道他是在经历了怎样的事情之后,才会说出这般绝望的话。我只是疲惫地闭上眼睛,良久不吭声。你不能相信的人当中,原来,一直都包括了我吗? 程维,你给我的那些许诺,难道都是建立在猜忌和怀疑之上的吗? 原来从头到尾,天真的只有我一个人。 是我幼稚,我信错了你。 空荡荡的宾馆房间里没有别人,我安静地坐在地板上,微有些凉意,但是懒得起身。 头脑胀痛的厉害,伸手去床头柜摸了包烟,抽出一根来点了凑在嘴边,柔软虚渺的烟气却不再像往常一样可以驱散胸臆中的痛楚。我发了会儿呆,终于还是叹了口气,将烟掐灭,起身收拾东西。 我想离开几天,但不是逃跑,也不是放弃。 我想我只是需要时间,把一些事情好好地想一想,我现在无法保持清醒的头脑面对程维,而他,显然也是一样的。 投奔夏志英原本并不在我的考虑范围内,可是这小家伙一听到我最近在找廉租房,就主动跑过来希望我跟他一起住,他在离大学不远的地方租了间两室一厅的经济适用房,房子是上个世纪的老房子,虽然旧了点,但各种设施都很齐全,而且所处的地段也相当好,总而言之一句话——不是我能租得起的。 我委婉地向夏志英小朋友表达了这个意思之后,他瞪大眼睛冲我嚷嚷:“谁说要你付房租了?” “……” “我一个人住也很无聊啊,有个人照应的话,总会好些,而且,你空下来的时候还能帮我打扫一下房子什么的,这些事我不擅长,如果你愿意教我的话……我,我会很高兴的。”他顿了顿,补上一句,“如果你不来我一样要请家政公司的阿姨,总之你看着办吧!” 话说的倒是很豪气,只是那磅礴气势之后,青年柔软温润的眼睛却透着一丝慌乱忐忑。 我看着他鼓着腮帮的样子就有些想笑,突然又听他念叨了一句:“你要嫌太麻烦的话,不做也可以,反正房子好大,空着也是空着,权当我养你。” 我突然又有些笑不出来了,感觉脸颊有些莫名的疼痛,好像冷不防被抽了个耳刮子。 我知道夏志英不是故意的,可是这是我的伤疤。 这番话很耳熟,曾经程维也和我说过,那时候我把它当一句玩笑,嘻嘻哈哈就过去了,现在想起来却觉得无比酸楚,我就是太依赖程维了,什么都靠着他,什么都拿他当指向灯,而一旦他背离我,我就骤然失去了路途上的光亮。明明知道人这一辈子可以依靠的只有自己的脊梁骨,可是真要做起来,却又无法那么干脆洒脱。 我并不是贪图那些富贵细软,我只是单纯地想和他在一起而已,无论贫穷贵贱,可是旁人看来未必如此。 在昨天之前,我还很天真的以为,程维相信我,就像我相信着他一样。别人怎么看我没有关系,至少他不会误会我,他会知道我是单纯地爱着他,只是爱着他而已。 可是事实证明我错了,原来在他眼中,我和那些虎狼之辈是一样的,都对他耽耽而视,另有所图。 他眼中的我,陌生的让我感到一阵阵砭骨的寒意。 有时候我会幻想他还是曾经那个普通人,不,最好是比普通人还要再穷困那么一点点,最好省吃俭用,一块钱要掰成两半花。这样他就会明白我爱他,与其他无关。这样他就会只属于我一个人,不会那么扎眼夺目,不会有那么多人和我争抢。 这样他周围就不会有那么多戴着微笑假面的人,对他虚与委蛇,他就不会渐渐地迷失自己,变得戒备多疑。 可是这些都仅仅是幻想而已。 程维,世界那么大,当初的你在哪里? 我曾听人说,时间是最完美的镇痛剂,它可以消去磨人的疼痛,淡化误会的伤疤。我也一直,是那么天真地相信着。 可是我错了,时间不是镇痛剂,它只是麻药,药性散去之后,那些疼痛,一抽一抽的,丝毫未减。 甚至愈盛。 我有近两个月没有和程维联系,在这两个月中,我想一个人,好好地静一静。手机欠费停机了,我也顺其自然,没有去续费。 直到那天,在街头巷尾卖的晨报上,我看到了程维订婚的消息。 作者有话要说:抠鼻~来呀~程先生要结婚了,快送红包丫~~喂!!我说的是红包!不是番茄丫!!就算是番茄,也扔个新鲜的嘛~~我收拾一下好拿回去做饭~~ 69 69、69 ... 大大的黑体加粗标题,新闻报道占了首版整整一页,程维的照片印在报纸上,我看着那英挺的鼻梁,淡薄的嘴唇,还有他的眼睛,那双眼睛是我见过最好看,最温柔的,可是现在,我却突然认不出他来了。 我强作镇定,读着报纸上那些油墨字。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