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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了一日有余。 跑得更远的伙计巡视回来道:“森林边上也有几人。” 足足二十七个人,足足二十七具尸体! 领头人眉头紧锁,他直觉这不是一件小事。 摇摇晃晃的马车,摇摇晃晃的人。 被扔在马车上的年轻人睫毛微颤,眼睛终于睁开了一条缝。 叶孤城人也挺负责的,每天都让岚风一天三次地来上药,还担心伤员饿死了熬了粥或者汤直接帮他灌下去,虽然动作是粗鲁了点没错,但是成效可人。 大概是因为年纪轻身体也壮实,明明第一天高烧都要死了,竟然给硬生生地挺了过来,愣是没出事。 他先翻了个身,牵扯到背上的伤口,普通人定然会疼得龇牙咧嘴,但他却还板着一张脸过分年轻却严肃的脸,抬头,看车厢的天花板,感受身下柔软的褥子,终于有了活着的实感。 笑意从他眼中一闪而逝,眼底却有阴霾。 果然他命不该绝! 年轻人善于隐藏自己的脾气,这是因为经年的历练所致,但任何一个以为自己定然会死掉的人在死里逃生之后,总是会暂时地放纵自己。 他的脑筋很好,所以几个呼吸间便分析出了自己的现状,应该是被人救了,而且救他的人财力雄厚。 他发现,自己身下可不是什么褥子,而是大块大块的狼皮毯,这狼皮毯也不是为了他躺得舒服才铺设的,而是本来就遍布车厢的每一个角落。 其实马车主人还挺吝啬,虽然帮他治疗伤口,却吝啬于多给他添一床被褥。 他想,自己现在被救起来了,那得想个方法联系到跟他出来的人才行,在危及的情况下走散,跟着他的人肯定变成了热锅上的蚂蚁,急得团团转。 不仅仅是为了他,也是为了他们自己,自己失踪了,那些人也要跟着没命。 年轻人在暗袋里摸索,碰上了熟悉的小竹竿,他的眉头一松,很好,帮他治疗伤口的人没翻过他的口袋。 他倒不担心叶孤城等人起坏心,因为年轻人知道,如果他们真的有坏心,自己早就死了。 将竹管打开,有一只细细小小的虫飞出来。 如此脆弱的小生命竟然能在密闭的管道中活这么多天,简直就是个奇迹。 “千日醉”,虫子的名,意思他能一醉千日,被关在密闭空间中像是死了,但是等他甫一接触到阳光和空气,却又立刻活了。 年轻人手上的虫子经过特殊训练,他不仅能蛰伏千日,还能寻找到与自己匹配的母虫,即使两者之间相隔十万八千里。 小虫晃晃悠悠从车厢门缝里挤出去,又走车窗离开,它有确定的目的地。 无论是岚风、朗月还是赶车人都没有发现虫子的痕迹,现在的天,本就已经到了虫出没的时候,还有谁会因为有虫从眼前飞过而大动干戈? 年轻人站起来,只要他一动,背上的伤口就牵扯得痛,但与他受伤时相比,已经太好太好。 他不急着出去,而是相看周围陈设,白云城主的车架,即使是空隔间,设施都是顶好的,但男人却分毫不惊讶,仿佛他已经看过世上的一切珍宝。 他年轻而俊美,因为伤痛,脸格外苍白,但眼中却常含审视,眉目间自带一股威严。 定是大家子弟。 他所居室外是供仆人休息的场所,此刻正逢赶车人休息,他见年轻人走出来,一句话不说,沉着脸闪身出房间。 没有交谈的欲望。 年轻人:??? 这是什么套路? 年轻人很能沉得住气,虽然好像被一仆从晾在原地,但他却没有多做表示,只是压制住自己的脾气,不动声色地打量四周,却发现仆从所居住的屋子,竟然比他刚才那间还要好些。 他以为男人去叫管事,看他抱经风吹日晒的黝黑皮肤,便知只是个地位不太高的仆人。 让男人万万没想到的是,他等来的竟然不是一个中年发福的管事,而是一位很美的姑娘。 一瞬间,男人的脸色变得有些奇怪,他自幼所读为圣贤之书,所听是满耳朵的“之乎者也”“唯女子乃小人难养也”。 明重儒,轻女,在街上行走的只有下层妇女,风尘妓子,闺阁小姐哪怕出门都必须以小轿遮掩,像这样直接大大方方地出现在一个男人的面前,在青年人所受到的教育中是不允许的。 江湖人。 年轻人算是心机深沉之辈,心中种种思绪并不表现在脸上,对朗月恭恭敬敬作揖道:“姑娘。” 他眼角扫过她腰间的软剑,以及可以判断出来是婢女的衣服,上好的布料,但是主人家与婢女的服装样式还是有很大区别,他猜这姑娘或许是管事一类的人物。 有荒唐之意打心底升起,谁家的管事,竟然是个未出阁的姑娘。 朗月上下扫视男人一样,即使看出他通身气派也并不惊讶,甚至连眼皮子都不眨一下。 朗月道:“你若伤好,就直接离开。” 这话可以说是非常不客气了! 年轻人的脸皮又一漂移,心说自己到底是在什么地方,怎么都不按常理出牌的。 所幸他心性坚定,并不为朗月话所动,也没有脸皮薄直接要求下马车,开玩笑,他伤都没有好,这时候走人不是等死吗? 起码要等到仆从来找他才行啊。 所以他道:“我现在伤重,估计还要打扰一段时间。”他或许想要将姿态放低,但因为眉眼中不一般的气象,怎么说话怎么别扭,朗月静静看他,面上不显,心中却已经有些猜疑。 朗月道:“你是想留下来?” 年轻人道:“是。” 朗月道:“这我做不了主,需要向主人请示。” 她是个聪明且谨慎的女人,城主这称呼太有辨识度,在不知根底的年轻人面前可不能说出来。 年轻人点头表示理解,他道:“鄙人姓司单名一个霄字,如果可以,希望能亲自向主人家道谢。” 朗月还是冷冷道:“我需要过问主人。”语毕,便又指间点地,飘走了。 白云城的人哪怕别的不行,轻功一定是不差的。 司霄自小受武师傅教导,哪怕别的不行,眼光却一定不差,朗月脚上的功夫打一个照面就能判断一二,心中怪异感更加浓重,手指却还很稳。 以他的大见识,大镇定,世间少有人能敌,喜怒不惊于色,早已融入骨髓中。 赶车人再度出现,用一双鹰隼似的眸子静静地盯着他,静若处子动若脱兔,说的就是他,一声不吭地蹲在角落里,但那眼神却直让人心底发寒。 就好像司霄有什么异动,他就会立刻出手一样。 被火热的目光盯着,司霄却像个看不见的瞎子,不厚的衣服都要被视线穿透,他却没有任何表示,不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