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210
书迷正在阅读:成欢小记、弄青梅、卡侬、勾引那只大鸟、当Alpha被同类标记后、【刀剑乱舞】露情、末世来的桃花仙、[英美娱]你要的男神我都有、商商其承、暗潮生
绝道,“而且我还要照顾幼崽,有事去找战吧。” 说完他转头就走了。 木光愣在原地半晌,看着角的背影消失,才鼓起了脸。 典从一旁的树丛里钻出来,摸着脑袋笑起来:“在对待伴侣的忠诚上,角和首领真是一模一样。” 木光瞥了他一眼,气鼓鼓地道:“你明知道,还让我来干这事。” “咱们部落单身又会骗人的亚兽不多嘛。”典笑嘻嘻地拍拍他的头,“咱们要想办法把角留在部落里,辛苦你啦。” 角离开神坛部落已经十多年了,现在又在其他部落找到了伴侣,倘若那个叫做绿耳的亚兽不想待在神坛部落,那角跟着他一起离开的可能性极大! 角可是他们部落的圣兽,哪能就这么放给其他部落? 计划逻辑还是有些问题,但竟然还有几分道理:“好像也对” “对吧?角既然在部落住下了,就算他不想,也要和战一起争首领之位……”典笑嘻嘻地道,“都当上咱们神坛部落的首领了,难道还会走?” …… 角和陆迩不知道这些小伙伴已经打定主意把他们都绑在神坛部落。 他们开始了制造同化神罚废土的工程。 生命之力这边,陆迩已经把人工肥的制造总结出了快速的流程,角最近半年积攒下来的毛毛派上了用场,一把毛毛放在一大缸水里煮,蕴含的生命之力便已经足够。 种子这方面,陆迩考虑再三,决定先用自己带过来的红木种子,把自己的主要精力都放在培育水稻上。 正好借水稻把种植的概念和流程传递出去。 野生水稻的品种缺点和之前的粟、小麦一样,都是产穗率不高,种粒偏小。在灵水的帮助下,陆迩用了大概四五天的时间,把这种野生水稻改良成相对高产的品种。 初步改良后的水稻虽然达不到现代社会杂交水稻的高度,但产量已经足以满足这个世界的粮食需求。 神坛部落之前种植失败的原因除了品种,其实还有种植方法不对。 最效率的种植方法,应该是前期高密度种苗,之后间隔插秧。通过移栽可以让水稻的根系更发达,还能减少生长周期,提高水稻的产量。 水稻的种植在陆迩的知识里是基础中的基础,很快就带着培育好的种子找到了首领,请他安排人学习。 神坛部落气候类似于热带地区,种植水稻有天然的优势,第一批灵水孕育出的种子生长周期很快,刚好方便陆迩教导他们开垦土地和耕种的流程。 至于节气判断这种进阶科目,还是等他们种几茬粮食再说吧。 手把手教导了一遍水稻的种植流程,听课的学生除了神坛部落分配的兽人,还有红木部落来的实和隼。 实旁听是为了之后承担“助教”的工作——陆迩要去探索神坛部落周围的新植物,普通的种植问题统统都丢给实来处理; 隼旁听则是为了记住之后传达给红木部落的兽人。 上课之前,陆迩先把一大包水稻的种子装在兽皮口袋里,慎重地交给隼:“回去把水稻的种植方法教给部落里的人,此外还要通知一下他们纳塔逃离的事情,让他们小心。” 隼点点头:“好。” “此外还有我说的信鸽计划……”陆迩捧出几个鸽子蛋,“你把它们孵化,然后带它们飞行。” 这些鸽子蛋是陆迩找神坛部落的首领特意讨要来的,据说不论飞出去多远都能归巢。 隼盯着那些洁白的鸽子蛋,艰难地吐出几个字:“绿耳,我是……兽人。” 不是母鸟…… “知道,你可以学习一下如何抱窝。”陆迩小心地把鸽子蛋放在隼的手中,“这次水稻种植的周期大概是一个月,应该足够你孵化它们之后再养育它们到可飞行的程度。” 角辨认过这种鸽子,告诉陆迩它们的孵化期和幼年期都很短,擅长长途跋涉,非常适合做信鸽。 缺点就是寿命不太长,此外非常排外,雏鸟情节十分严重,只认第一眼看到的“母亲”。 隼抱着这几只鸽子蛋,欲哭无泪——他还是个单身呢!这就多了几个幼崽?这让他怎么找亚兽! …… 每天给神坛部落的兽人们上农学课之外,陆迩还经常去部落附近转悠。 神坛部落附近的植被与红木部落附近差异极大,还让他找到不少有价值的东西。 同化神罚废土最合适的植物其实是树,所以陆迩格外注意那些稀奇古怪的树木,还请教老祭祀不少相关的知识。 神坛部落在这个地方已经驻扎了多年,哪怕不懂人工培育,对大自然的利用经验也比他自己瞎转要强得多。 在老祭祀的指点下,陆迩找到了茶树、棕榈、香蕉等植物,甚至还发现了橡胶和棉花。 棉花! 陆迩捧着那些微微发黄的小棉絮,内心充满了惊喜。 红木部落以前只能用动物皮毛制作衣物,天然的棉麻桑都没找到。他之前正犯愁部落里衣物的制造太过粗糙简略呢! 第90章 晋江独发(90) 棉麻纺织业一直是农业经济中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 衣、食、住、行四大基础需求中的“衣”, 最普及大众的就是棉花纺织业, 麻布、丝绸、皮草反倒是少数群体才会用到的原料。 陆迩来到这个世界之后, 在衣饰上的创新不多, 主要问题就是他一直都没找到合适的材料。 棉花、亚麻、桑树,这几种植物之前都没有任何踪迹,因此制作衣物的原料不得不采用兽人和野兽身上的毛毛。 尽管这些毛毛制作的衣服更加保暖, 但原材料来之不易, 加上兽毛并不适合制作暖季节里的衣物, 还是让陆迩颇为头疼。 现在在神坛部落这里发现了棉花, 意味着以后兽人们拥有了高效、可持续的衣物原料来源! 相比之下的橡胶和漆树反而没有那么吸引陆迩注意了。 送隼离开神坛部落时,陆迩又嘱咐了一下:“隼,你叫两个擅长纺织的兽人过来。” 神坛部落这里的兽人对纺织业都没什么研究, 还得调派红木部落经验丰富的人。 隼已经得知陆迩找到了兽毛的替代品,把肩膀上的小鸽子推开一些, 点点头:“好。” 尽管觉得兽人孵蛋的行为很玄幻, 最终隼还是学着野外母鸟抱窝的方式,用兽形把几只鸽子孵了出来。 现在这些小鸽子已经可以跟着他一起飞行, 每天都盘旋在他身边。 隼变成黑翅的雄鹰,惊得身上的几只小鸽子“呼啦啦”地飞起来。雄鹰利爪抓起地上的兽皮包袱,拍动了几下翅膀,展翅飞向天际。 那几只小鸽子在地上盘旋犹豫了一下, 也跟着飞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