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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今日……不可叫醒公主。” “哈……”夜长欢一口酸甜醒酒汤,差点没呛着喉咙。顺口气,缓缓劲,横眉寒碜到,“行啊,谁是你们俩的主子啊?” 这两个见色忘义的狗腿子!裴大人说什么,就是什么,裴大人要怎样,就怎样,眼里已经没有她了。 “当然是公主,这不,裴大人让我和紫苏jiejie留下来,好生陪……”半夏突然捂住嘴,眼含笑,不说了。像是突然意识到,又不小心搬出了裴大人,这样表忠心,比不表更糟糕。 但夜长欢认为,半夏纯属故意,以这个丫头平日表现的心智来判断的话。 当然,论心智,紫苏比半夏,更胜一筹。安阳公主便又将目光转向更聪明的紫苏丫头,微微扬了扬下颚,意思是,你懂的,搞砸了我的事,怎么办?既然都敢背着她搞事,多半心中有补救打算的。 “奴婢想的是,既然裴大人主意已定,就算今晨赶着时点去,多半也不能成行,不若等公主醒了,再做他议。” 不愧是沉着冷静的紫苏,能想到这一层。 “此刻,也就迟了半日功夫而已,公主现在去追,也还来得及。”半夏也在一旁积极地贡献馊主意。 “等等,等我先想一想。” 夜长欢揉揉酒意未散,余痛未消的额角,挥手撵开两个自作聪明的侍女,独坐廊下,歪着脑袋,眯着双目,看着庭中婆娑树影,碎屑阳光,先把事情从头到尾,捋了一遍。 昨夜,裴煊硬拉她到城头上,看烟火,然后,郑重其事、不容置疑地告诉她,要她留在延州,不必去永乐城了。 她当时,稍微吃惊地反应片刻,便决定阳奉阴违。当时想的是,反正腿长在她身上,要找个偷偷跟去的机会,还不容易,遂表现得很顺从,很乖巧,满口答应了。 裴煊很满意,又拖着她下城墙,在一个巷子口的面摊子上,吃油泼面。那个卖面的老伯好像认得他,盯着看了半响,说好几年不见,长高了,又问她是谁。裴煊就介绍说,她是他的娘子。老伯一高兴,竟搬出一坛子酒来,说不收钱,请她与裴煊喝。 她当时就觉得奇怪,悄悄问裴煊,为什么卖面的摊子居然还卖酒?裴煊笑她少见多怪,说是夜里城头换岗的兵士下来,都要到这里买酒喝的,让她只管喝便是。她听裴煊说得确凿,也就放心大胆地,跟着喝了几杯,然后,就上头了。 后来,怎么回去的,都记不得了。裴煊背她还是抱她来着,她说了什么,做了什么,也记不得了。貌似,裴煊把她放到床上时,她还扭着人家衣襟不放,不要他走,她蛮劲大,还把裴煊给扯倒在床上。之后,两个人有没有在床榻上滚一滚,也记不清了。 当时以为是陈年烈酒熏头,此刻想来,一定是那酒有问题,她酒量尚可,几杯下肚,不至于就醉成那个样子啊。 没准,她在城头上,信誓旦旦表示要乖乖留在延州时,裴煊就没打算相信她。可不,她以为怎么着,也得要准备两三日才出发,哪知今日就走,裴煊还故意不给她讲,又给她灌点烈酒,说不定还在酒里加了料,让她一觉睡过头。 裴煊也是太了解她了,知道她不肯就范。对呀,她怎么能就这样就范呢?她的脚步,怎么能够止于延州?裴煊说,不想让她置身于险境,可是,她也不想让裴煊单独置身险境。她要去陪他,帮助他,她有这个信心,也有这个能力。 比肩同心,患难与共。 扭住你胳膊拽住你的衣,哎格哟哟,死活也要跟着你……昨夜城头上,那个大兵嘶吼的粗野山歌,莫名就浮现出来,让夜长欢心中顿生决绝坚定之志。 遂猛地站起身,拍拍裙面,招手让回廊尽头那两个死丫头死过来。 “换衣服。”夜长欢淡淡地使唤了一句,便转身回屋。 “公主,现在去追吗?”半夏莫名兴奋,追着她的背影问。敢情,这个丫头也是个渴望到血雨腥风里去浪的。 “不追,现在去了,一样要被撵回来。”夜长欢顿了顿脚步,脑子清晰地答到,“去找裴老将军。” 不仅要去,还要确保去了,不被撵回来。 不仅要去,还要确保安全地去,确保去了有用,而不是当饭桶,去添乱。 谁能给她确保?唯有一人,裴老将军。 ∝ 此时,裴世勋老将军坐在延州大营较武场边的凉棚看台上,看一批箭弩兵的射击演练。手中握着两只红蛋把玩,脑中思索着战略大计,随便,也开点私人小差。 西北防军最大的特点,就是行动速度。昨日和亲公主抵达延州,众将领于半日功夫内商议出行动策略,今晨就陆续开始开拔了。三万骑兵与和亲人员先行,午时,粮草器械等,已经齐备出城,今夜,尚有一支擅长守城的箭弩步兵奔赴永乐城。 夏国人情报再快,也快不过这等速度,料不到熙军今日就出兵,等他们反应过来,嵬名霄应该已经在永乐城站稳脚跟了。只要进入那座具有天然防守优势的高地石头城,粮草充足,即便是夏国新皇举重兵之力来围攻,抵抗个一年半载,都没有问题。 而只要永乐城能够将夏国人的精锐兵力吸引过来,并拖住三四个月,到了入冬时节,夏国境内飞雪酷寒,极其不适合行军打仗之时,延州再出其不意发重兵,与永乐城里应外合,便可将这群疲于攻城的强弩之末围歼于城下。 又是一场硬战要打,但并无太多畏惧,眼前是一盘能看得见先机,有八分胜算把握的棋局。裴老将军心中倒不甚忧虑,亦如眼前场中的箭弩演习,箭器精良,兵士利索,他看得亦很满意。 老将军的一生,治军,打仗,计谋,驭下,军功,战绩,爵位,官品,威望,荣华,这些,都无可挑剔,堪称熙朝军中第一人,他亦很满意。 唯一的苦恼,便是子嗣。 也许是杀戮之人应有的罪罚,大半辈子,就得了一男一女,再怎么折腾,也无济于事。不过,有能做皇后的女儿,有裴煊这样的儿子,一个顶十个,他也知足认命了。 老将军便又将希望转移到下一代,盼着裴煊能早日开枝散叶,等他在军营里厮混到十七岁,就将他赶回玉京去,心想玉京城里女郎多,怎么着也得捡回家一两个吧,偏偏这个愣头青一直拖到今日,老大不小了,愣是还不娶亲生子,听家里人说,貌似都不近女色。 裴老将军一想起这桩心病,就气得吹胡子瞪眼。 越是趋近完美的人生,越是缺什么,想什么。比起打胜仗而言,裴老将军更想的事情是,抱孙子。 最气人的是,延州城有个风俗,生了儿子要当街请人吃红蛋。他在延州城百姓眼中,莫过于护法军神守城菩萨一样的存在,所以,延州城里,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