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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两个相爱的人可以生活在真正的二人世界里,不受任何外部因素的干扰,或许感情真的可以天长地久或是寿终正寝。不过这显然只是假设,现实是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钢筋水泥的森林里,每天都必须跟各种各样喜欢或是不喜欢的人打交道,无论多疲惫,脸上必须挂着笑容,在这样的世界中,我们都已失去了任性的权利。 我努力的在上班时完成所有的工作避免加班,只为了多看他一会儿,可他的作息制度实在令人生气,早出晚归睡眠时间少得吓人不说,还几乎每晚喝酒,虽说他喝了酒之后会热情得像另外一个人,我还是担心他的身体。而且,也许是我多心,也许是过去的事情给我的感觉太深刻,我始终抓不住他的思路,虽然他的身体在我怀里起伏喘息,我却会觉得抱着的只是一具身体而已,里面似乎没有灵魂,这一点让我焦躁非常。 我知道我不能把叶耽的生活困在我身边,就算是养了条小狗还必须把它牵出去到处遛遛让它偶尔勾引一下别人家的小母狗,何况我家这只是叶耽。他从事的职业决定了他必须接触最时尚的潮流元素以期在作品中表现出最完美的诉求,这也是他开那间独角兽酒吧的原因——夜幕下流曳的灯光,具有迷幻色彩的花式调酒,女人裸露的肩膀和暧昧的笑容——这些能让他目睹这城市中浮华的表皮和躁动的人心,让他抓住某些感觉,用一个画面勾起人心底最深处的欲望…… 咳咳,千万不要以为这些话是我说来渲染他的工作的,这全都是他在自吹自擂,而我的态度,就像之前曾经所说的一样,我自始至终都认为他的工作就是出个点子画几张图稿进行老王卖瓜的传统行为而已。他之所以会违背原则浪费那么多口水对我做了这么一番解释,无非就是因为我某天半夜临时起意去酒吧找他时,亲眼目睹他跟一个打扮得十分怪异的青年人正在拼酒。出身严谨世家的我对这个人非常反感,头发五颜六色不说,眉毛上鼻子上舌头上下巴上穿了起码十个环,我怎么看都觉得那张脸像楼下小孩常玩的钓鱼游戏盘。他喜欢把自己变成矿坑我当然管不着,可他眯着眼睛流着口水在叶耽手上磨来磨去我就非常的看不惯了! 我当场拎起叶耽的后衣领僵着声音说:“不要喝了,跟我回去。”他抬头看我,非常快乐的喊道:“郦,过来坐,我们一起喝,这是小李……”“我管他是哪一国的鸟,我说了不许喝酒,回家去,不早了。”我的火气已经扬了起来,不知道为什么最近特别容易发火,叶耽说我可能是更年期提前>_<。 那个什么小李看见叶耽垂下的嘴角立马站起来准备英雄救美,哼,老套的戏码,我没等他开口就一拳过去放他在地上躺着同时附送一个黑眼圈。一片夸张的惊叫声中叶耽拖起我就跑,把我塞进车里后才趾高气昂地说:“在这儿等我,我去收拾你的烂摊子。”姿态高得让我牙痒痒,狠狠地把他拉进怀里吻了个够,直到他进气少出气多的时候才放开,用拇指描绘着他的唇型,凉凉的说:“看你还敢不敢那样跟我讲话。” 他看着我,眼睛里全是好笑的神气:“郦,你今天怎么了?”眼里坏坏的光芒一闪,他抱着我的脖子继续说:“吃醋啦?哎呀,难得一见啊!恩~我今天才发现原来你这么在乎我呢。”他仰起头继续刚才的动作,我正待深入时他却逃开了,扒开我的衣领在我胸前乱咬一气,yuhuo瞬间蒸腾,他却邪笑着站起身闪到安全范围内说:“别以为你凶我就会怕你,咱俩谁怕谁还不一定呢,老实点等我回来。”没办法,我看我是被他吃得死死的了。 以前一直觉得自己是个豪情万丈的大男人,绝不会粘粘糊糊儿女情长,可最近我完美无缺的外表似乎崩塌了一块,内里的自私狭隘全都从那一角溢了出来。有男人打他的主意我会毫不顾及身份的出手教训,看到他用那种魅惑的笑容勾搭良家妇女我更是会化身喷火恐龙,可惜不能打女人,只好把五脏六腑全都烧焦。尤为可气的是他对我的愤怒似乎甘之如饴,开心地玩得不亦乐乎,在我快要被气得四脚朝天之前方才割地赔款用身体弥补,我在欲海里扑腾着想要上岸,可惜有心无力。我明白他的心意,知道这一切只是为了让我更爱他更在乎他,但,最近我真的觉得有些累了,太强烈的占有欲绝对有能力摧残人的心智,看我在公司里接二连三犯错误就知道了。 我的长年损友兼合伙人李斐莘在很短的时间里分析了有关我的各方面情报,加上我最近太过明显的不对劲,这个和我从穿开裆裤时期就一起胡作非为的家伙马上本着助人为乐以及有戏不看白不看的原则打电话让我请他到家里吃饭。我自然知道他的意思,他纯粹就是来探听小道消息是否属实的,坚拒不下,我只能垂着头答应了,还说我会亲自下厨给他做饭。这一举动自然让李斐莘的眼珠岌岌可危,他抓着我的肩膀说:“凌林,你没事吧?几天没见你怎么变成居家小男人了?” 我白了他一眼,冷冷的说:“爱来不来,把手拿开!”事实是我并不喜欢这种肢体接触,但过分了解我的李斐莘才不会管那么多,他最喜欢的游戏就是粘着我看着我头皮发麻。 果然,他下一个表情马上变得非常暧昧,色迷迷的说:“听说你家里住了个大美人阿,我说呢,女朋友在英国一待就是三年,还以为你有多坚贞呢,搞了半天也不过如此——美人长什么样?介绍给我认识一下吧!” 女朋友?我好像没提起过,没错,我是有一个女朋友,名叫官棠,目前正在在英国读phd,一个十分独立且坚强的女孩子,声称自己最大的理想就是穿着高跟鞋走遍大江南北,包括念青唐古拉山。容貌个性都出跳的她也不知是哪根神经搭错了开始在某年月日狂热的追求我,并且充分利用自己的内外在条件顺利俘虏了我这只单纯的披着狼皮的羊,那个迅雷不及掩耳的过程令我如今想起来有些模糊。由于害怕十几个小时的长途飞机,三年来她没有回国一次,疏淡的感觉几乎让我忘记了我还有这么一个挂着名的女朋友,而她,估计也早有新欢把我抛在脑后了。人生就是这样,在一起的时候可以赌咒盟誓说永远,可永远在哪里,永远的尽头又有什么在等着我们?可惜,往往在我们还没来得及期待的时候就已经跟永远告别了,所以那一头的风景,没有人看见。 听到李斐莘的话,想到叶耽,我不由得皱起了眉头,虽说我已经努力忽略跟他在一起时旁人关切的眼神,可那究竟是不熟悉的人,身边的朋友还是不清楚我们的关系,只知道我有这样一个非常亲密的人。我和他在公共场合行事已经算很低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