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花小说网 - 耽美小说 - 顽疾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21

分卷阅读21

    不是真的地震,要不然,我们几个都要在这异乡高楼散碎后的土堆里给这个家伙做陪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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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多年了,和同学们甚少联系,没听到过与H相关的信息,也没有再打过电话给他,不知他们是否安好?

    借给他的五百块钱,他不提,我也不问,我一直在找寻他父亲的身影,一直很朦胧,我不记得第二次去的时候有没有见到他,真不记得。

    整理这段文字,我像是在整理一部经年后被白蚁啃食得碎如麸糠的手抄本,实在模糊,因为我早已经把他给忘了,忘得干净。

    ☆、18 同学W

    “用我的吧,呶,在这里。”

    “哦,谢谢啊。”

    宿舍进门右手边贴着H床架的木质储物柜旁,W上身穿着白色条纹的黑色短袖,下身一条灰色纯棉七分裤,头发乌黑,面庞白净,眼眶深陷,身形单薄,手臂细长,像是食物匮乏地区的长臂猿猴。此刻,他像是受了惊吓,站在那里,一时间不知所措,

    刚刚,他在找洗衣粉,找到了,正要伸手去拿,却有一个声音大喊:“不要动,是我的。”他就缩回手来,左手在右手手臂上搔几下,无助的转动脑袋,看一眼身后,那时,我正好站在那里,他的眼神让我顿时生出几分怜惜。

    我们也是同一个寝室,他睡下铺,和H相连,他的床铺像狗窝一样,堆满了换洗的衣衫,平日不见他洗晒,直到没得穿了,四处找洗衣粉。

    “那么有钱,洗衣粉都不舍得买,真是。”

    “他不是不舍得,他是不记得。”

    “整天就只记得泡妞,这种人。”

    宿舍里八个人,刚来,多数人对他的印象不好,在我最初的记忆里,他学习成绩非常一般,他的生活自理能力很差,他不安分,极其好玩,礼拜跑去溜冰把手给摔折了,裹着纱布回来,他喜欢泡妞,换女朋友像换衣服似的,他说话口吃,普通话都说不流利,更别提要他开口说英语,每次口语课,轮到他站起来,肯定引来哄堂大笑,那种令人捧腹的愉悦的笑,他就抬手推一推那副卡在鼻梁上的三百度的镜框,扭头看一眼第一组中间那位班上最美丽的女孩儿,一副无辜的,求援的神态,教室里又是一阵热烈的欢笑。

    老师说:“你们来自广东,相比北京的孩子,口语方面,确实有些欠缺,不过没有关系,语言这东西,只要你敢开口说,大胆说,多说几遍就好了,就流利了,你看哈,其实你们班英语说得好的也不少嘛,……。”老师点了好几个人的名字,包括刚才W投去求援目光的那位美丽的女孩。

    后来,我们实行一帮一,他是被帮扶的对象。

    予人之所需,印象会更深,不知几时开始,他对我格外的好,学校门口不远的小饭馆里,他总是拉上我,点两菜一汤,两人相对而坐,他翘着二郎腿,双手交差在胸前,跟我谈论他的理想,用粤语表达,他能口若悬河,他说我们的专业不行,他说他想成为作家,他说他购买了某某方面的函授教材,……。

    我安静的坐着,内心有些忸怩,一个在学校做着三分勤工俭学的穷学生,时不时的进出这样的饭馆,是不是有点不符合收支逻辑,别人会怎么看?

    他不知道我的顾虑,他只看到我在认真的听,是一位懂得分享他的理想和抱负的人,他就更加兴高采烈的说着,其实,他说的什么,我很多都没听进去。一个不能认认真真做好一件事的人,应该是很难成事的。开始的时候,我对他甚至有这样的成见,但我不会去打击别人,只要他邀请,叫两遍,我还是乐得跟随。

    某天,他拿了一张照片,在我面前晃几下,非常得意:“你看,你看,我排了一整天的队,终于见到了,还拍了照片,呵呵,没想到现实中她比电视里更年轻。”

    我接过来,照片上并排的站着两个人,一个是他自己,还有一个端庄秀丽的女人,面容姣好,化了淡妆,五官精致,满脸微笑,头发乌黑油亮,简单的束着,越过双肩,像马尾那般贴在后背,身上穿着鹅黄色的戎装。

    “她是谁?”我淡淡的。

    “杨澜啊,你没看过她的节目?”他有些惊讶。

    “没有。”

    “她在XX书店举办签名售书,我就去了,排了一整天,昨晚整晚都没有合眼,也值得了,呵呵。”

    “这家伙,你还追星?”

    “这不算追星吧,我喜欢她的节目,喜欢她的书,我不是告诉过你我想写作吗?我去买她的书啊。”他奋力的解释。

    似乎那一刻,我才看到了他的勇敢,看到了他的努力,看到了他的坚持,之前的追女无数,花钱无度的印象模糊了,我才开始对他刮目相看。

    “绪华,你落嚟啊,快啲啊。”一副瘦弱的身形,提高了清脆的嗓音,站在图书馆的楼底,是他,那一年时间里,W带着我去西单,去王府井,大大小小的书店,我们基本逛了一遍,还有地坛的书市,大包小包,这家伙买而不读,就选我做行李生,跟在他的屁股后头,总是行色匆匆,当然从未亏待,校外的友好餐厅,应该留有很多我们进进出出的印记。

    九七年暑假,我们都没有回家,和着虾米,三个人,在农贸市场旁边租了两间房子,一间大点,一间小点,我去了推销方便面,虾米在出租房里专心绘画,他只住了几天就去了北戴河,说去会笔友和交流写作技巧。

    假期结束,他回来,回来之后就更加没有心思上课了,他说安排的课程太多,太杂,都是蜻蜓点水,学点皮毛,又不是真的要去酒店上班,学这些一点也派不上用场。所以他开始专心做自己的事,看自己的书,白天看,晚上看,夜深了,宿舍下铺靠暖气管一角还亮着束光,是他的电筒开着,我翻身下床,走近他,小声的:“还不睡?不困吗?”

    “嗯,再看一会。”他摘下眼镜,揉一揉眯缝的近视的双眼,也爬起来,蹬蹬蹬跑去隔壁的洗漱间,拧开水龙头,把脑袋伸过去,任凭清冷的自来水哗哗哗的击打发丝,流过耳背,从眉毛鼻尖滴滴落下,把瞌睡虫逐一赶走,他仰起头,拭去水珠,深深的吸气呼气,又蹬蹬蹬的跑回宿舍,爬进被窝里,趴着,打开电筒。

    …………………………。

    那个学期他没有读完,办理了退学手续,他说他要回去学电脑。

    走的时候,打开墙壁上四方的衣柜,收拾行李,“洗发水给你,沐浴露给你,还有这个……。”他把一些他认为不必要携带的东西扔在我的床上,一大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