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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念不忘他们遇见过你——”“却把吃炸rou排的事遗忘了,的确如此。”“但是炸rou排对他们有些好处,对你一点儿好处也没有。”“蒙昧主义者!”“简直像是书本里的话。”查普曼说。“呃,霍尔?”“我的意思是,”里斯利说,“哦,我的意思很清楚,炸rou排对你们的潜意识的生命产生影响,我这个人对你们的意识发生作用,所以我不仅比炸rou排令人难忘,也比它更重要。这位在座的你们的学监,生活在中世纪的黑暗里,他但愿你们也像他这么做,他假装只有下意识,只有你们的知识所涉及不到的那个部分才是重要的。他自己每天施催眠术——”“喂,住嘴。”学监说。“然而我是光明之子——”“喂,住嘴。”于是他把话题转到正常的方向。尽管里斯利总是谈自己,他却不是个自我中心的人。他没有打断旁人的谈话,更不曾装出一副漠不关心的样子。他像一头海豚那样嬉戏着,不论他们聊到哪儿,他都奉陪,决不妨碍他们的进程。他在做游戏,然而是认真地做游戏。对他们来说,重要的是径直往前走,他却情愿来回走,他喜欢自始至终挨近他们。倘若是几个月之前,莫瑞斯的想法就会跟查普曼一致,然而如今他确信这个人有内容,琢磨着是不是该进一步认识他。吃罢午饭,里斯利在楼梯脚等候他,这使他感到高兴。里斯利说:“你没看出来,我那位表哥不是个男子汉。”“对我们来说,他是个好样儿的。”查普曼大发雷霆,“他非常讨人欢喜。”“千真万确。阉人全都是这样的。”说罢,他扬长而去。“啊,畜——”查普曼吼道,然而英国人的自我克制使他把下面的话咽回去了。他震惊不已。他告诉莫瑞斯,适度的脏话他并不介意,然而里斯利太过分了。这是卑鄙的,缺乏绅士风度,这小子不会是公学培养出来的。莫瑞斯的意见与他相同。如果愿意的话,可以骂你的表哥“混蛋”,可不能骂“阉人”。卑劣到极点!尽管如此,他被逗乐了。从那以后,每逢他被叫到学监室去挨申诉,有关学监的一些荒唐可笑、前后矛盾的想法就会浮现在他的脑海里。当天和第二天,莫瑞斯一直在盘算怎样才能再度见到这个怪人。机会太少了。他不愿意去拜访高班学生,而且他们又在不同的学院。他断定里斯利在学生联合会(译注:学生联合会既具有俱乐部性质(有餐厅,还经常举行舞会),同时也是英国议会政治的摇篮,每周都举行辩论会。)尽人皆知,就去参加星期二的辩论会,指望能听到里斯利的发言。也许在大庭广众之下更容易理解他。莫瑞斯不是在想跟里斯利交朋友的心情下被他所吸引的,但他感到里斯利能帮助他也未可知——究竟如何帮助,他就想不出来了。一切都朦朦胧胧,因为他依然在山岭的阴影下。里斯利想必正在山顶上跳跃嬉戏,说不定能助他一臂之力。他在学生联合会未能如愿以偿,就产生了一种逆反心理。他不需要任何人的帮助,他这样就挺好。再说,他的朋友们没有一个能容忍里斯利,他必须忠于自己的朋友。然而这种逆反心理很快就消失了,他比原来更渴望见到里斯利。既然里斯利如此古怪,他何不也来个古怪之举,打破大学本科生的一切惯例,去拜访他?“应该做个男子汉”,去拜访是男子汉份内之事。莫瑞斯被这一发现所打动,决定也做个放荡不羁的人,一走进里斯利的房间,就用里斯利的腔调发表妙趣横生的演说。他想到一句话:“你原想获得更大的成果。”听上去并不十分精彩,里斯利很精明,不要让他觉得自己是个蠢人。除非灵机一动,能想起更俏皮的话,听天由命吧。这变成一种冒险了。那个人说,人们应该“谈话,谈话”,使得莫瑞斯莫名其妙地激动起来。一个夜晚,快要到十点钟的时候,他溜进三一学院,在大院子里一直等到大门在他身后关闭。他抬头望望夜空。通常他对美漠不关心,这时却想着“满天星斗!”报时的钟声已响过,剑桥校园内所有的门都关严了,随后传到耳际的喷泉迸溅声何等清越。周围都是三一学院的学生们——极有才智,教养非常好。莫瑞斯的伙伴们尽管嘲笑三一学院,却决不能无视三一学院散发出的自负的光辉。也决不能对三一学院所不屑于被认可的优越一笑置之。他是背着伙伴们到三一学院来的,是谦虚地来向它求助的。在学院的这种气氛下,他那俏皮的台词消失了,他的心怦怦直跳,既羞愧又害怕。里斯利的套房位于短短的走廊尽头。什么障碍物也没有,走廊也就没点灯。来客沿墙而行,直到撞上门为止。莫瑞斯比自己所预料的更快地撞上了它——咣当一声巨响——墙板震颤起来。于是他惊叫道:“该死!”“请进!”屋里有人说。失望等待着他,说话的是跟他同学院的人,名叫德拉姆。里斯利出门了。“你要找里斯利先生吗?嘿,是霍尔呀!”“嘿!里斯利去哪儿啦?”“我不知道。”“啊,没关系,我回去了。”“你要回咱们学院去吗?”德拉姆头也不抬地问道。他跪在地板上,摆弄一摞自动钢琴(译注:自动钢琴:在一卷卷纸上按音符时值和音高穿凿出大小不一的孔,演奏时,空气被压入孔中,推动琴槌击弦发声。十九世纪晚期开始流行,直到留声机和无线电问世为止。)用的唱片。“我想既然他不在,没有什么特别的事。”“稍等一会儿,我也一起回去。我正在找(译注:是俄国作曲家柴可夫斯基(1840-1893)的B小调第六交响曲的副标题。)。”莫瑞斯四下里打量着里斯利的屋子,寻思着在这里究竟都谈过些什么呢?然后坐在桌子上,瞧着德拉姆。他个子矮小——非常小——态度自然,皮肤白皙。当莫瑞斯跌跌撞撞地走进去时,他飞红了脸。在学院里,他以脑筋好以及孤傲著称。关于他,莫瑞斯只听说是“太爱到外头去走动”。在三一学院与他相逢,证实了这一点。“我找不到。(译注:指第三乐章,是一首谐谑曲,富于进行曲的特征。)”他说,“对不起,叫你久等了。”“不要紧。”“我借几张,放在费瑟斯顿豪的自动钢琴上听。”“他就住在我楼下。”“你入了学院吗,霍尔?”“嗯,我刚升二年级。”“啊,当然。我是三年级。”德拉姆的口气一点儿都不狂妄,莫瑞斯忘记了对高班生所应表示的敬意,说道:“依我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