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六条:F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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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六条:Fly[我的心,永远都在你这里。]我的书桌上每天都会出现一只装着记忆的水晶试管。哪怕我每晚都把窗户扣得死死的,亦或者是整晚整晚不睡觉,可是在我合眼的那一瞬间,那些记忆又从遥远的英国被投递过来。某个雨天的清晨,我醒过来时就发现拖鞋旁那支碎裂的试管,那些白色的絮状记忆在地板上流淌出蜿蜒的痕迹,然后干涸,就好像是蜗牛爬过一样。那一天我整个人就好像丢了魂一样,就连最近一段时间宛如重回蜜月期的母亲都看出了我的不对劲,她一个劲儿地问我需不需要请私人医生来看看,我只能尴尬地冲她笑笑。好不容易等到他们都睡了,我开始蹑手蹑脚地翻箱倒柜:酒杯?不行,重心不稳太容易歪倒了。花瓶?不行,又高又深,说不定试管一放进去就摔碎了。最后我的眼神落在了我的刷牙杯上,顿了三秒,嘴角无奈地一撇,拎着它上了楼。“你可以把……它放在这里。”然后我的钢笔停在了空中。“汪!”小熊在我身后喊了一声。“我就是太宠你了!”我捋捋它头上的毛,又挠挠它的耳后。它眯着眼,一副非常享受的样子,最后它蹭了蹭我的手,提溜着小爪子回自己的小窝里去了。突然就想到那个少年。小天狼星·布莱克。一抿唇,我下定了决心,提起钢笔在落款处写下了:“奥莉芙·怀特”,然后在纸上重重地画了个箭头,又把杯子压在旁边。第二天,杯子里多了支试管,但我写的纸条不见了。我无语问苍天。当关于我的所有记忆都被他一点不差地投递过来之后,我的桌上终于出现了一个看上去不那么诡异奇怪的东西:一本英文版的。书籍看起来并不算太新,仿佛是被翻过很多次——说实话,我是个很爱惜书本的人,就算一本书看过几十遍,只要没有其他人碰过这本书,它就一定是崭新的。这也是为什么我从不喜欢把书借给别人的原因。我摇摇头,心想希望不要到时候从书里看出什么面包屑奶酪渍。翻开装帧精良的封面的一瞬间,我微微有些发愣——为扉页上的那些字:致卡崔娜:不管距离有多遥远,我的心,永远在你这里。爱你的,亚历山德罗。发了好一会儿呆,我才发现这些字只是印刷手写体而已,换句话说这不过是作者用来制造催泪效果的小道具。我摇头笑着,却怎么也舍不得把这一页翻过去,我知道这很莫名其妙,但脑海中总是盘亘着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熟悉感。卡崔娜,亚历山德罗——我现在的名字,和他那一晚如玩笑般说出的名字。我隐隐有一种预感:我抓住了某个关键的尾巴。如果可以,请不要挣断,如果可以,请带我去那面有裂缝的墙壁,如果可以,请让我填充、修补我的记忆。关于那些开心的过去,那些不开心的曾经,和你。成了我的睡前读物,哦,不,不是睡前,没事的时候我就会习惯性地拿出来翻翻——即使在翻之前我就已经对其中的情节甚至是对白烂熟于心了。可是在某一个有着明媚阳光的午后,当我反锁好卧室门,从抽屉最里端抽出书时,我发现里夹了张不属于我的书签:一片榕树叶。夹着榕树叶书签的那一页有句话被人用笔打了个醒目的圈:“我知道,之所以会出现现在的情况都是我的错,但如果可以,我希望能再见你一面。爱你的亚历山德罗。”其中“我的错”中的“我”字被单独圈起来了,替换成了“你爸”。我看着那家伙留在书页上各种胡乱涂抹的痕迹,丑丑的字,还有写在印刷留白处那些大大的、醒目的、简直宛如死前指证凶手留言的“下午两点!我会一直等到你来!”,突然忍不住笑了出来。这个人啊……就和那些试管记忆中呈现出来的一样:永远的毛毛糙糙,简直像个猴子。会一直等到我去?去哪儿?地点呢?忘写了吧?笨蛋。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当时针快要指向两点的时候,我还是抱着翻箱倒柜找出来的某样东西出了门,先是去舞蹈室转了一圈,不过他显然不在那里,因为爱理老师正帮着太阳般耀眼的王子和永远昂着下巴的高傲公主抠细节动作。我踮着脚尖透过大门上的玻璃窗看了一会儿,然后在任何一个人发现我之前转身离开。我再清楚不过,里面不是我要的世界。哈,既然不是舞蹈室,那就只能是那里了。我赶到布莱克在我眼前幻化成人的那个公园,果然就看到这家伙背对着我坐在那张长椅上,时而抠抠头发,时而又抬腕看看那只他之前从未戴过不知是从谁那里临时借来的旧手表,整个人显得是如此的焦躁不安。突然……不太想叫他。好吧,我承认我有些坏心眼儿。我在他身后不远的地方找了个有树荫的草地坐下,把之前带出家门的牛皮纸袋抱在怀中,带着恶作剧得逞的笑容看他的一举一动。看他坐在椅子的左端,看他移到椅子的右端,看他躺在椅子上,看他翘起二郎腿手指在椅背上快速而有节奏地敲击,看他站起身像个焦虑症患者不断地来回踱步,然后,我看到他从裤兜儿里掏出一面折叠镜,打开之后对着里面重复的喊着一个名字:尖头叉子。有点耳熟,不过不太想的起来是谁——我想大概是从布莱克给我的那些记忆片段中见过这个可笑的绰号。那边很快就有了回应,但明显不是一个人。“丽芙没来……”我听到他垂头丧气地说。“我想也是。”对方毫不客气地挪揄道,“不过我真的怀疑你便条写清楚了么?”不得不说,对方真是太了解布莱克了。“怎么可能没写清楚!我明明写了两点整!我……啊!啊啊啊啊啊啊!”布莱克突然用力揪住自己本来就乱糟糟的头发,“我忘记了!我忘记写地址了!”镜子里的人显然已经不知道要说他什么好了,老半天,才传来一声叹息:“那你现在怎么办?”“我去她家找她!”“会被她老爸发现的!”“管不了那么多了,我现在就去,不跟你说了!”布莱克迅速把镜子一合,揣进口袋里,嘴里嘟嘟囔囔地,一脸懊恼的低着头横冲直撞。走到我身边的时候,我才听清楚,这家伙嘴里低声自语的是“我好蠢我真是太笨了”,于是我噗嗤一声笑了出来,然后毫不犹豫地抬手勾住了他的手指。指尖传导来他瞬间的僵硬,耳畔响起的是他略有不可置信的声音:“丽芙?”我仰起头看他:“有个东西,据说是搬家的时候从英国那边带过来的,本来不确定是不是给你的,不过我现在觉得……很适合你。”我从牛皮纸袋里拽出那条织得歪歪扭扭的围巾,“送给你,愚蠢的小黑~”他惊喜地伸手,可就在触碰到围巾的瞬间又缩了回去,犹豫又哀怨的小眼神儿在我身上抡过一圈,然后别扭地一把夺过围巾给自己绕上。“怎么,不乐意啊,那还我。”我冲他伸直手臂。而他一如那些记忆片段中一般身手不凡,敏捷地跳开了,双手护着自己的围巾,就好像那是什么价值连城的宝贝:“要要要!我要我要!”见我收回了手,那家伙又小声地嘟嘟囔囔说着什么,“愚蠢的小黑……为什么不是亲爱的小黑……”一边说一边还挠挠乱糟糟的头发。我的嘴角不受控制地微微上扬,向他伸出手。小天狼星微微一愣,然后做了一个完全出乎我意料之外的动作,他居然单膝跪下亲吻了我的手背!我瞪大眼睛看他,他一脸无辜地看我。“……我、我只是想让你拉我起来!”这回轮到他傻眼了。我就这么牵着一条傻兮兮的狗压着法国的马路,高兴的时候相互牵着的手要被我甩上天去,不高兴的时候呢,就买个蛋糕吃——吃蛋糕需要两只手——然后每当这个时候就能收到怨念的目光一束。“丽芙……”在我目测自己的腰围又要增加一英寸的时候,他终于犹豫着开口了。“嗯?”“其实我这次来……”他看着我,严肃地抿了抿唇,然后把那些被风吹乱地发丝别到我的耳后,“……看到你过得好,我就安心了。”撩开他的额发,探了探额头:“唔……不烧啊?”他有些勉强的扯了扯嘴角,沉默片刻才说:“我那天回去之后,邓布利多校长跟我谈了很久,他说……他说目前的状态对你是最好的。”他抬头看向天空,可当我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时却又没有看到任何值得他如此专注的东西,“法国,平静,安宁,没有那个人,也没有那些令人烦恼的事情,很好。”“‘那个人’?是谁?”“不是谁,路人甲。”“真的?”“嗯。”我们相视而笑,心照不宣都知道这是谎话。可我并不感到愤怒。如果他想做亚历山德罗,那我就变成卡崔娜好了。他不想让我插手这些事情,我就安静地留在这里吧。只要他回头,一定能看到我。只要他回来,会发现我永远都在等他。“对了,”走过一家花店前,他思忖片刻突然问我,“想去看秋海棠么?我知道这小镇附近有一片很大的秋海棠庄园。”“我也知道,在城郊,远着呢。”我努努下巴示意他马上就要黄昏了,作为一个安分守己的好姑娘我应该在天黑之前回家。小天狼星冲我眨眼:“看我的吧。”他半推半攘地把我摁在路边的长椅上坐好,自己则七拐八拐不知去了什么地方。我盯着不远处的街头便利钟,目光随着最长的指针一格格移动,从来没有觉得时间如此漫长过。索性,当秒针转过三周后,他回来了——他推着一辆自行车回来了。“上帝,你哪儿弄来的?”“找梅林借的,我亲爱的姑娘。”他抬脚一跨,拇指指向后座,“愿意上混小子的车吗,安分守己的小姐?”我没有镶着金雀鸟羽毛和硕大宝石的贵妇帽,也没有蕾丝和绸缎组成的拖曳裙摆,但我依然昂起下巴,高傲的像个公主:“当然。”跳上了他的后座,轻轻拉住他的衣摆做样子。小天狼星显然不是很满意,他回过头眉头浅浅地皱着:“就不能揽着我的腰么?”“看路,小伙子。”我把他的头扳正。他看起来更不乐意了,嘴里直哼哼。果然,到了行人逐渐稀少的偏僻道路时这家伙就开始不老实了,先是故意走S型的扭曲路线,见收效甚微后又在下坡的时候猛蹬踏板,不过在我拧了他的狗耳朵之后,这些小动作全都没有了。我坐在后座看着他一边红扑扑的耳朵一边正常的耳朵心里得意的没边儿了,伸直了手臂,有一句没一句地哼起了小民谣:“爱情是一只自由鸟,谁也不能驯服她……而我爱的那个,他什么也不说,却打动了我……”欢乐的小调和浅浅的车辙把夕阳抛在了我们身后。当唱到“你别再等待,她(爱情)就在这里,就在你旁边时”我明显感到自行车微微震了一下,然后……然后它腾空了!而身前的那个家伙就好像没有感觉到似的,还在猛蹬踏板。自行车先是离地面几英寸,然后渐渐升高,最后他踏着自行车带我在半空行驶。我们的头上是被夕阳烧红的绯色天空,我们的脚下,赤色的秋海棠点连成线,线汇成面,最后延伸到地平线。在一片红色的世界中,他逆着夕阳,带着我去向远方。我搂住他:“小天狼星,我好怕。”片刻之后,风卷来了他的温柔。他说:“那就抱紧我。”